1.本徵詢表主要針對統計所暨數據所學生對外所選修學分承認與否的徵詢:
(1) 統計所學生至多12學分得選修本校其他所之重點課程。
(2) 數據所學生至多15學分得選修本校其他所之重點課程。
2.請列印本校選課系統之學分承認徵詢表,經指導教授(碩一尚未有指導教授者,由導師)簽名。
3.將指導教授/導師簽名後之徵詢表存為PDF檔,上傳至本徵詢表單。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dreXP9wWCtV1TJcJ6
4.本徵詢表開放期間:111上:111.8.9(二)~111.9.16(五)。
5.各學期課程之徵詢,請於選課當學期徵詢完畢。
6.徵詢結果將隨時更新於本系最新消息/課程公告,請自行上網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