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本系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辦法,辦理招收本學期預研生事宜。凡修畢應修畢業學分達二分之一以上。成績在本班排名前百分之三十(前五學期成績計算且第六學期各科成績無不及格者),得提出一貫修讀學位之申請。 二、 欲申請的同學,請檢附申請表及成績單,送至吳季靜助教處。 三、 申請截止日期:113年7月31日。